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拟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等3个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下同]上发布)。[www.scpta.gov.cn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 财政定额补助 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十五号 制作计划生育宣传品;培训计划生育宣传骨干;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活动。
四川省计划生育药品器械管理中心财政定额补助 成都市玉林南街2号 指导 全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管理网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指导全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咨询以及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临床医疗、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和药具管理等服务;开展计划生育科学研究,宣传和推广计划生育、生殖保健、优生优育新技术、新药具;拟定药具需求计划和药具专项经费需求方案;组 织实施计划生育药具的计划统计、计划执行、发放服务和质量监测等工作
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 财政定额补助 成都市武侯区玉林南街2号承担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信息化建设任务。负责省级网络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本系统全省网络的管理、维护和指导,应用程序的开发、应用及培训。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 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2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 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特殊要求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 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